自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開展以來,上黨區委、區政府以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為抓手,因地制宜、創新實踐,創出了以黨建引領為中心、“五場硬仗”為重點、“兩項機制”為抓手的“152”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新模式,實現了從“九龍管水”到“一龍治水”的華麗躍變。
黨建引領,扣緊工作專班“責任鏈”。上黨區緊緊圍繞“黨建引領”這個中心,成立了以區委書記任組長的鄉鎮“一支隊伍管執法”工作專班,鄉鎮成立了鄉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的工作實施小組。各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統一成立聯合黨支部,十大執法單位下派人員組織關系全部轉入,確保執法隊成為鄉鎮黨委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的核心力量。目前,全區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有120人,其中黨員達100人,占到隊伍總數的83%。
五場硬仗,激活執法改革“一盤棋”。按照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架構明確、權責清晰、素質過硬、協作順暢、保障有力”的五大原則,上黨區著力打好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五場硬仗。組建執法隊伍。在隊伍架構上明確了由鄉鎮長或街道辦主任擔任隊長,分管政法工作的副職擔任副隊長;在內設機構上確立了“三室三隊”模式;在隊伍組成上確立了“鄉鎮編內人員+部門下派人員”的上下組合模式。規范執法行為。按照“部門核、鄉鎮選、司法審”的工作步驟,先后梳理鄉鎮執法事項46項;委托下放執法事項4項,賦權鄉鎮執法事項55項;實現了一鄉鎮一清單,以清單定權責。提升執法能力。為有效提升隊伍的專業能力和實戰水平,上黨區分兩個階段開展了執法改革專項培訓和執法業務專題培訓兩大類集中培訓,同時開展了“夏季保安全護民生專項執法行動”。健全協作機制。為加強部門聯動,使執法工作協作順暢,上黨區專門印發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協調聯動機制等多項制度性規定,并將相關法律法規、執法規范、制度機制匯編成冊,指導規范業務工作。抓好執法保障。為提升基層執法能力,在全市首家舉行執法裝備配發儀式,為各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配發了執法車輛等15大類80余套執法裝備。同時,全區10個鄉鎮(街道)按照“六室一庫”高標準配置了專門辦公場所。
兩項機制,推進基層執法“管到底”。為確保鄉鎮“一支隊伍管執法”高效運行,結合上黨區實際,建立“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基層執法工作機制。圍繞鄉鎮(街道)在日常執法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在自身無法處置時,可以向區綜治中心反映,區綜治中心向執法部門發出指令,執法部門接到指令后,快速到現場進行處置,并在7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至區綜治中心。建立綜合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制度。由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牽頭,專門制訂出臺了全區綜合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跨鄉鎮跨部門綜合執法問題和重大疑難執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