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縣:讓集體資產增值 讓農村“有錢辦事”
全市首個縣級農村集體經濟市場化平臺建立,打通農村集體經濟市場化通道——
| 2022-05-16 來源:長治日報 編輯:路璐 |
如何實現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從根本上解決村集體“想干事而無錢辦事”的尷尬?5月11日,黎城縣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掛牌成立,將致力于解決這類問題。這是繼長治市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揭牌后,我市組建的首個縣級農村集體經濟市場化平臺。
按照“總體設計、先母后子(先總后分)、資本認繳、分類整合、平穩靈活”原則,黎城縣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由縣國資辦和聯合社共同發起成立,主要負責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農村集體資產整合、農村資源開發等方面投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承擔著對外資金“統貸(籌)統還”、對內集體決策資金撥付、對下“效益兜底”三重任務。黎城縣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的組建,將進一步打通農村集體經濟市場化通道,是黎城縣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舉措,為加快黎城特色農業產業發展進程,壯大集體經濟,助力鄉村振興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根據各鄉鎮產業發展優勢、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等,通過資本聯合、分級整合、分業聯合等方式,分類整合全縣“紅色、綠色、特色”資源資產,黎城縣紅色文化旅游資源開發分公司、黎城縣特色養殖開發分公司、黎城縣農產品加工開發分公司等8個市場主體紛紛組建,形成了“1+8”母子(總分)公司管控模式。
與其他市場經濟主體相比,村集體經濟組織普遍存在資金、資產、資源“三資”數量較少等問題,金融機構在放貸時面臨更大的授信風險考驗。黎城縣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組建后,一方面做強擔保,采用市場化運作模式,運用股權投資、直接投資、吸引社會資本等多種方式,聯合融資擔保公司,充分發揮其國有融資擔保優勢,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另一方面做大資本,聯合縣級產業轉型發展基金,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探索“公司+合作社”“公司+產業基地”等經營模式,促進公司和村集體經濟實現共發展、雙盈利。
打通了資金流“堵點”,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發揮杠桿作用,還將撬動更多人才、項目、政策等資源向農村聚集,為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筑牢根基。